刘星“赢棋认输”,我觉得是时候明确一下比赛/对弈的盘外规则了

2015年4月7日 18:51来自:后知后觉

上个月举行了倡棋杯的预选赛,出现了刘星“赢棋认输”的一幕:对手保留时间即将用尽,即将面临罚点换时间的窘境(2点,相当于2个子或者说4目,换35分钟的保留时间),但刘星认输了。在刘星看来,虽然还有1目棋的官子,但已经与胜负无关了(当前盘面他离赢棋差1目半以上)。他觉得利用规则等对方罚点赢得不光彩,就认输了。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个人认为刘星的“赛出风格”有点失当。毕竟时间换目数是事先说好的规则,对手不能很好的控制用时,在一个侧面说明不能在相同的时限内作出足够迅速和准确的判断,也是水平不够的表现。
我之所以提这么一件事,当然不是为了感叹刘星的风格或者迂腐,而是想为101今后的比赛奠定一个基调,那些是应该提倡的,哪些是应该讨伐的,哪些是不提倡但可以容忍的。所以,就在这里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算是抛砖引玉,大家共同讨论,确立一些与技术无关但与纪律有关的规定。下面是我的见解:
1、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足够迅速和准确的判断是衡量一个人棋艺水平的标准之一。所以,除了特殊情况且特殊情况是对手造成的超时,都应该判错。
2、所谓对手造成的特殊情况,主要有官子阶段以后的填子/搅局——在不可能有棋的地方下棋——行为。“不可能有棋的地方下棋“基本上基于常识,操作中可以以裁判判定为准。
3、在单官或者微小官子阶段的填子/搅局行为也可以认为是对手造成的特殊情况。
4、走单官不能认为是填子行为。
欢迎大家踊跃补充或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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